這幾天,發生一些事情。
記得七月中,前男友突然跟我說分手。
關於他講的理由,我都知道只是個藉口。
 
這次他問我要不要去夏威夷走走,因為他剛好去上論壇,我也就答應了,就短暫的三天。
一般來說,分手之後很難再做朋友,或是見面吧?
尤其是,在分得不明不白的狀態下。
 
為什麼我還是選擇跟他見面?
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心裡有他。
畢竟愛過他,但他也確確實實的傷了我的心。
 
而且,我不想做我會後悔的事情。
我知道我想再見他一面,所以才促進了這次的見面。
 
 
 

當我們見面、相處,感覺還是跟以往一樣。
還是跟戀人一樣的感覺。
 
他跟我說對不起。
他說他不會再放掉了。
他說他要彌補。
他說他想亂想很多,不在亂想了。
他說距離真的是問題。
他叫我去MELB。
 
聽起來真的很甜,但是我還會相信嗎?
畢竟,我曾經相信過他,但結果是心碎。
 
但我決定先暫時相信,等一切真的做到了,在選擇真正相信他。
先靜觀其變吧!
還是照我目前的計畫走。
 
但基本上,我們還是算復合了。
 
為什麼我就怎麼放不下他。
肯定上輩子不是他欠我,就是我欠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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