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9年2月在台灣生下我女兒後,就開始在辦理為她在台灣申請美國護照跟在外出生證明。
首先,因為他爸沒辦法跟我們一起去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試,所以我們有多準備了一個文件。
但一般來說要準備文件如下。
AIT有文件列表讓你準備,以下就是我使用的準備文件表:
1. Form DS-2029: 這就是寶寶在海外出生證明紙申請。
2. Form DS-11: 就是寶寶的美國護照申請表。
3. Affidavit of non social security number: 證明沒有社會安全碼的表。 我當時有準備,但除非你要在台灣辦,不然像我回美國才幫她用,這張表就沒用到。
4. Children’s English birth certificate from the hospital : 寶寶出生的英文版證明。 一定要請醫院開的英文版出生證明,上面必需有父母名字在上面。
5. Parent’s English marriage certificate: 父母的英文版結婚證書。 這個就是當初在美國結婚時給的那張紙。
6. 離婚、死亡證明:一般人應該不適用。
7. Evidence of parent’s U.S. citizenship: 父母的美國公民紙。 只要給有的那一方就行,兩個都有就兩個都要給。
8. Passport for non US citizen parent: 無美國國籍家長的護照。 有綠卡不是公民喔!綠卡只是擁有永久居留權,不是公民,所以有綠卡的父母要給護照。
9. Evidence of name change:名字變更證明。一般不需要,除非改過名字。
10. Evidence of 5 years physical presence: 美國居住五年證明。 這ㄧ項是越多證明越好,例如報稅單、帳單、學校成績單、醫療記錄等。
11. One photograph of applicant: 申請人相片一張。這裡指的是寶寶的大頭照。
12. Photo identification and growing up photos of child: 小孩成長照片。 申請寶寶的不需要。
13. DS-3053: 一方家長不能去護照申請同意書。
14跟15就是申請費跟快遞費了。
一般寶寶申請,只要以上資料還有面試時,爸爸媽媽帶寶寶去就沒問題啦!
如果像我的狀況(我綠卡、他公民),我老公因為工作的關係沒辦法到場,有寫張公證的不能到場證明,就是第13項的DS-3053.
當時候,面試官有跟我老公遠洋電話面試,最後又請他在美國寫了一張為什麼不能到場的原因然後公證後寄來台灣補文件申請。
補完這個文件後,大概兩週就收到寶寶護照囉!
以上希望我自己的經驗有幫助到需要了解的媽媽們。
以上的申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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